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機車未依堆定兩段式左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六十五條機慢車兩段左(右)轉標誌「遵 20 」、「遵 20.1 」,用以告示左(右)轉汽缸總排氣量未滿五百五十立方公分機器腳踏車或慢車駕駛人應遵照號誌指示,在號誌顯示允許直行時先行駛至右(左)前方路口之左(右)轉待轉區等待左(右)轉,俟該方向號誌顯示允許直行後,再行續駛,以兩段方式完成左(右)轉。本標誌設於實施機慢車兩段左(右)轉路口附近顯明之處,並配合劃設機慢車左(右)轉待轉區標線。本標誌下緣得設「機慢車兩段左(右)轉」附牌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話說,99年八月11日晚上,當一個熱血青年,正騎在那黑色小棉羊
行經桃園市的街上,想起家裡的老母親有講:「最近鬼月到,要慢慢騎車嘿!」
就在吹著徐徐的晚風,照著明亮的月光,賞著明月
騎到了路口處,心想......「美麗的夜晚阿 在剩4天 我就要離開了」
正面等的一台黑頭白屁股車,閃著紅籃的刺眼光芒,真是煞風景阿。
這路口我走了快10年了 ,從未看過那個藍藍的標誌
當我轉了過去,黑頭白屁股車要我路邊停下,
那個警察說:「你知道你做什麼嗎?」
我回答:「我騎車 且我沒喝酒」(想一下 我回答還滿白癡的)
警察說:「前面不能左轉」
我回答:「我依道路標誌 綠色 指標指示行駛 且那邊並沒有兩段式左轉標誌標線 」
(好專業喔,有讀書有差喔!!!)
警察說:「那邊就是不能左轉,只是你沒看到而已 在紅綠燈上面」
我回答:「沒有標誌 我只是照規定行駛」
(警察沒聽完我的陳述,就拿起道交條款 操寫的 一看就知道菜鳥)
(我心還在想,要不要我告訴他 條號比較快 不然翻太久 很難看呢)
警察說:「那你為什麼還說不知道不能左轉」
我回答:「你開吧...快一點!」(他根本沒聽懂,唉......)
隔日我拿著照片拍下了兩張照片

(道路的正面照片)

(道路的側面照片)
那警察真是,睜眼說瞎話,好險我有學過法律,了解如何走申訴管道
我拿著手中的照片,及證據,我們到裁罰機關來玩一下吧!!!
我告訴自己:『這一年書沒白念,法律真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武器』
P.S.阿峰小提醒
當遇到不公平的紅單時,需要提出相當性的照片舉證,就算是標誌前有遮蔽物都可
別冒然的繳清罰單,因為當你繳清,處理機關會認定你是 自己認為有犯錯
,之後就算是清白的,也難會在退你罰款喔!!!
在舉證上有很多種方式,照片、錄音、錄影
而申述的內容包括有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業務正當性
有很多方式,有時間我們可以私下討論!
我拿著手中的照片,及證據,我們到裁罰機關來玩一下吧!!!
我告訴自己:『這一年書沒白念,法律真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武器』
P.S.阿峰小提醒
當遇到不公平的紅單時,需要提出相當性的照片舉證,就算是標誌前有遮蔽物都可
別冒然的繳清罰單,因為當你繳清,處理機關會認定你是 自己認為有犯錯
,之後就算是清白的,也難會在退你罰款喔!!!
在舉證上有很多種方式,照片、錄音、錄影
而申述的內容包括有 正當防衛、緊急避難、業務正當性
有很多方式,有時間我們可以私下討論!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