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禁品包括:

1.含有電池的任何電器(包含手機、手電筒)

2.附有刀子的任何物品(指甲刀除外)
3.零食、飲料、香菸、檳榔(除藥品、喉糖以外吃的東西)
4.打火機、火柴(嚴禁吸煙)
5.書籍、不良刊物(除兵役相關書籍)。
6.危險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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