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星期 發現到了很多疑慮,很悶...很悶...
名為三x資訊有限公司,
公司人數10人
當初這家公司由111網站找到我,主動連絡我過去面試
第一次的面談中了解....
1.這是一家團隊公司,重視teamwork。
2.每日9點到6點上下班打卡
3.採責任制
4.凡指IT相關全都做(硬體、軟體、監視、社區網路....),不能做的找協力廠商
5.面試地點為新公司,搬至此,辦公空間較大,人力增加。
6.一切業務由老闆接恰,接下來的工作需由各部門銷案。
第二次面談......就以2萬8簽下了我。並有三個月試用期的合約。
一週很快的過去了...
第一天 6:40
第二天 7:30
第三天 7:00
第四天 6:40
第五天 10:00
沒有一天準時下班的。
當時有很其怪的想法os"我不是才剛來嗎? 怎這快就有責任在身要加班了?
第五天 加到10點..這可能要詳細說一下
老闆在前天說 星期五早上要去借卡車一早就出發。
當天早餐會報,由會計轉答說:「老闆去借車無法參與會議,下午4時到苗栗去幫忙搬oa。」(oa=辦公設備 桌椅 隔版 等)
os:是從高雄借車嗎? 買oa 不在中壢買 跑到苗栗去? 搬東西為什麼不找搬家公司?這算職務內的加班嗎?
我很多的問題 在車上與帶我的師傅講開了。
他說: 這是老闆愛做小動作的地方,你久了就會知道


